服务专区

全心全意为车友服务!

办理方式

网上自助交款

处理范围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录。
   

服务网点

1.推荐前往全车网客服中心办理;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4号浩天广场5层
2.也可到各地市服务网点办理。

委托代办

致电客服专线0771-966096,委托全车网为您办理。
   

使用说明

您对全区交通违法处理有疑问,请查看操作流程。

业务简介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偿自愿、便民、利民的原则,广西交通管理学会与全车网、快钱支付平台联合推出网上交通违法处理服务。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与全区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实时、安全、自动办理交通违法处理。

业务范围

  1、凡在广西区范围内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 (俗称"电子警察")记录的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
  2、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查看处罚标准

业务受理条件

  须对在互联网上查询到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接受行政处罚告知;
  如对所查询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告知有异议,请您到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处罚对象

  1、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 (俗称"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依法予以处罚;
  2、对于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缴纳罚款及在线处理

  只要您开通了网上银行,就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罚没款汇至交通违法处罚机关的对应帐户中,处罚机关在收到罚没款项后立即启动违法处理程序实时在线处理。如果由于网络通信故障等原因致使您的交通违法记录无法得到实时在线处理,系统后台将在24小时内完成处理并及时通知您。

有偿服务

  使用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完全遵循有偿自愿的原则,由于网上交通违法处理是通过网络系统业务处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实现的,因此须缴纳平台使用手续费,包括银行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费、网络通信费等,按处罚金额的8%收取。

票据领取

  1、缴款处理成功后7个工作日后,当事人可以到实施处罚机关打印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
  2、手续费发票可到全车网客户服务中心领取。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4号浩天广场5层,
  3、可自愿委托EMS邮寄,邮寄费用为15元/单。
  注:同一车辆、同一次在同一个交警支队办理的,按一单邮寄费计算;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专线:0771-966096